“人肉搜索”不能无下限
杭州私家侦探公司调查对发生在2008年的“人肉搜索第一案”敲响了人们对人肉搜索滑向网络暴力的深刻反思。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严禁“人肉搜索”,如果“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、病历资料、健康检查资料、犯罪记录、家庭住址、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,造成他人损害,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”。但是,“人肉搜索”还是屡见不鲜。
“如果你爱他,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,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;如果你恨他,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,因为那里是地狱……”人们在惊叹“人肉搜索”强大威力的同时,也对它的存在表示了忧虑:“说不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人肉搜索的受害者。”
杭州私家侦探公司认为“人肉搜索”是一种违法行为。处于游离于法律之外的“人肉搜索”,不但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,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利用,甚至演化成网络暴力。而网络暴力的可怕之处在于,它没有原则,没有立场,甚至不辨善恶,或者抱着“宁可错杀,不可放过”的心态,放任自己的恶行。如果任由这种打破道德和法律底线的“网络暴力行为”蔓延,不但可能诱发群体性恐慌,还可能导致价值观和道德的混乱。
杭州私家侦探公司调查认为“人肉搜索”超越了道德和法律底线,其性质相当于“执行一种私刑”。所以,对“人肉搜索”从来就不乏理性的声音。有网友质疑:“谁给你的权力?你和我们有什么不同?”执行“人肉搜索”的“网络侦探”们,你们有什么权利借着“行善、寻找真相”的名义去追究别人的过错?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普通的网民,法律并没有赋予个人执法权,或者道德执法权。作为普通公民,未经法律授权或其他授权,自动充当警察的行为是不当的。
杭州调查公司呼吁大家要多考虑别人的感受,不要做出触犯道德和违规的事情。